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以下内容:
- 1.项目法人责任制: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明确项目法人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资产保值增殖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
- 2.招标投标制:凡符合规定的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都要实行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工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国际采购导则进行,并根据工程的规模、投资方式以及工程特点,决定招标方式
- 3.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建设监理制,监理单位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按合同规定在现场从事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 4.工程总承包:鼓励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水利建设项目率先推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式。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对水利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或者设计、施工(D-B)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 5.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责险):全面推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水利工程建设安责险以项目施工标段为单元由承包的施工企业投保,保险责任应包括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等
- 6.信用监管:推行“承诺-践诺”信用监管,引导企业公开承诺,强化行政分级分类监管,规范约束市场主体行为,防范化解水利建设市场风险
- 7.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类型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水利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这些措施旨在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效率、质量和安全性,确保水利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