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可以不交工会经费,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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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建会筹备金收缴管理的通知》(厅字〔2021〕20 号)规定,上级工会应帮助和指导尚未组建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筹建单位)的职工筹建工会组织。自上级工会批准筹建工会的次月起,筹建单位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2%向上级工会拨缴建会筹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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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规定:全国各省基本都有类似规定,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基本都是需要按照工资总额缴纳筹备金的,只是具体细节有所差异,比如有些地方规定企业开办成立满 6 个月开始,有些地方又是满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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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征:现在很多地方都开展了委托税务代征工会经费,由税务局对企业信息掌握全面,有利于工会经费收缴,保证经费足额到位,同时也有助于企业在申报税款时一并缴纳工会经费,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或筹备金,是保障职工权益、推动工会建设与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应积极履行这一法定义务,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