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监理细则是指导监理工作实施的具体操作文件,内容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一、专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针对水利工程各专业施工环节制定,包括施工工艺、技术标准、验收程序等具体要求。例如,对防洪、排涝、水力发电等专项工程的质量控制流程进行细化。
二、专业工作监理实施细则
明确监理人员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进度控制等专项工作中的职责和操作规范,确保监理服务标准化。
三、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包括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现场安全检查及事故处理机制等内容,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
四、原材料及设备核验实施细则
规定对进场原材料、中间产品(如混凝土试块)和工程设备的质量检验程序、验收标准及不合格品处理办法,保障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
五、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依据《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要求,对施工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六、监理工作依据及范围
- 法律依据:以《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法规为基础。
- 监理范围:覆盖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五大核心管理内容。
七、监理职责划分
- 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合同履行,主持监理机构工作。
-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具体专业领域的监理实施,包括技术审核、现场监督等。
八、强制性监理条件
总投资200万元以上且涉及公共利益、国有资金或国际贷款的水利项目必须实行监理,配套水土保持工程亦需参照执行。
以上细则内容需结合具体工程特点编制,确保可操作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