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江西萍乡城乡居民医保的办理方式如下:
参保条件
- 具有萍乡市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 外来人员在萍乡市居住一年以上,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
集中征缴期
2024 年 9 月 15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办理材料
- 普通居民只需携带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本、护照等有效证件。
- 新生儿需要额外提供出生证明原件。
- 其他特殊情况人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比如职工医保参保证明、退伍证明、毕业证、刑满释放证明等。
办理渠道
- 现场办理: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参保居民持户口簿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医保所及村(社区)医保专窗登记参保缴费,参保登记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户籍信息、联系电话等。
- 线上办理:如果已完成参保登记或曾在江西省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可通过线上渠道缴费。关注 “江西医疗保障” 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 “微服务”—“居民参保缴费”;或通过 “江西省税务局” 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 “税费服务”—“税费服务(微信)”,选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行人脸识别后,输入缴费人信息即可缴费。也可以打开微信,点击 “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通过支付宝 “赣服通”—“社保缴费”,经人脸识别认证后,选择 “医疗保险(城乡居民)” 缴费;还能打开云闪付 APP,首页搜索 “江西社保缴费” 小程序,选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缴费。
特殊情况办理
- 新生儿参保:新生儿出生后 90 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医保所及村(社区)医保专窗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新生儿在出生 90 天后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时,自缴费之日起设置 90 日待遇享受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