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鞍山医保待遇政策调整后,辽阳医保在鞍山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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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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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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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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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含三甲)医疗机构: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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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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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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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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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含三甲)医疗机构: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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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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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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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3万元:职工支付15%(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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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至4万元:职工支付10%(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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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职工支付5%(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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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在职职工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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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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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3万元:职工支付25%(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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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至4万元:职工支付30%(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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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职工支付5%(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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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职工医保 和 城乡居民医保 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均为7万元。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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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医疗费用需符合1800元起付标准,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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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费用起付标准为1300元,报销比例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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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传染病等)可减免起付标准。
示例计算
若某职工在三级医院住院总费用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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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700元,剩余9.3万元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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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按85%报销,4万元按90%报销,超出的2.3万元按9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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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支付约1.8万元,医保报销约7.4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调整前后的变化,具体报销金额需根据实际费用明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