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江苏省医保卡在省内异地使用政策如下:
一、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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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现互联互通
自2015年2月1日起,江苏省内医保卡实现互联互通,泰州、宿迁、苏州、南通、盐城等省辖市范围内参保人员可通过刷卡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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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若需在非参保地就医,需提前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办理成功后,持社会保障卡(省统卡)即可直接在医院刷卡结算费用。
二、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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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划卡个人垫支 :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需先自费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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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携带病历、收费凭证等材料至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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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限制
江苏医保卡 不可跨省使用 ,需在参保地就医并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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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覆盖范围
目前江苏省内已实现互联互通的市域包括泰州、宿迁等,其他地区需进一步确认。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就医地政策选择直接结算或回参保地报销,以减少经济负担。如需跨省就医,需关注国家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