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医保政策,异地就医时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是否可以使用医保卡直接结算,需根据就医地和参保地政策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省内异地就医购药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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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徐州试点先行
南京、徐州两地已率先开通异地就医刷卡购药直接结算,覆盖20家定点药店。两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备案后,在对方开通的异地药店直接刷卡购药,包括常用药如藿香正气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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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扩展
截至2025年2月,江苏省已实现省内3284.87万参保职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省内所有定点联网药店,但仅限门诊和药店购药,不包含住院费用。
二、跨省异地就医购药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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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与定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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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参保地经办机构等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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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就医地开通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门诊需符合参保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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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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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结算采用“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模式,可能存在报销比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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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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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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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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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药直接结算仅限医保个人账户支付部分,门诊费用通常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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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结算可能不覆盖药品目录外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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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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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具体开通药店数量可能不同,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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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跨省就医,建议提前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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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江苏异地就医在省内可通过试点城市的20家定点药店直接刷卡购药,跨省需办理备案并选择指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