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领取并办理相应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完毕后,应该 停止领取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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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领取养老金 :一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去世,其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应当立即停止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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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死亡注销手续 :死亡次月起,应到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或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注销手续,并领取丧葬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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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重复领取的养老金 :如果待遇领取人员同时满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条件,可以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按规定退还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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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个人账户余额 :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将退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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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冒领行为 :对于冒领养老金的行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责令退回已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同时列入社保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建议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严格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时办理死亡注销手续和退还重复领取的养老金,以避免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