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分段执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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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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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按50%比例报销,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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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 :按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60%)执行,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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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50%,单次处方不超过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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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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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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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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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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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报销额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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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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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城乡居民医保支付限额(10万元)的部分,按以下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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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3万元: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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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5万元: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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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10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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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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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农合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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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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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65%(超过50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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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70%(超过50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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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补偿限额 :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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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 与城乡居民医保一致,三级医院6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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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门诊和住院均设起付线,具体金额未在搜索结果中明确,但可通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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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职工医保药品费报销70%,城乡居民医保60%,均设年度15万元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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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 :2023年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610元/人·年,覆盖超52.91万人次
以上政策综合了广元市2022-2025年医保调整内容,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