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农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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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60%
起付线:200元
门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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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40%
起付线:400元
门诊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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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起付线:700元
门诊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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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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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按比例报销,例如:三级医院10万元医疗费用,可报销30%(即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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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儿童/学生等特殊群体在三级医院可享额外补贴(如每天10元护理费,年度封顶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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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报销(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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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村卫生室及乡镇卫生院60%,县级医院40%,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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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费用 :每贴处方药限额1元。
三、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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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累计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部分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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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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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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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元以上:地方财政专项基金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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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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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年限额为5000元,超出后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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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学生等特殊群体部分疾病可全额报销或按85%比例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元市2023-2025年最新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