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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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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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元(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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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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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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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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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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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满两年后,待遇支付比例每年可增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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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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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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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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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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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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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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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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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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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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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超出部分转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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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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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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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00元(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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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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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岁以上):1300元以上部分按70%-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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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门诊费超过1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60%,年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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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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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无统一标准(按医院级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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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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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岁以上):1300元以上部分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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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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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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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可报销,自费药、进口药及医保指定药不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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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部分费用需通过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如职工医保年累计超8万元、居民医保超1万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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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直接结算,但需符合转诊备案要求。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4年长治市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