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苏州医保在上海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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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全面互通
苏州与上海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城市,已实现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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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比例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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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按参保地政策规定的结付比例(通常为80%)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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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需在参保地选择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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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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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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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为苏州医保参保人员,且上海需为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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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覆盖退休异地安置、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及异地转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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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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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医 :持苏州医保电子凭证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备案或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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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需在苏州选择开通异地联网的药店,凭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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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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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 部分人群(如异地转诊人员)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具体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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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限额
- 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设有年度累计限额,超过部分需按参保地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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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遇系统故障或政策调整,可能影响结算,需及时咨询两地医保部门。
四、政策意义
该政策通过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多跑路、百姓少跑腿”,显著减轻异地就医的报销负担,尤其对上海作为苏州居民自主转诊的首选地具有积极意义。
以上信息综合了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及长三角一体化政策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