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障政策,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门特)的年度报销额度如下:
一、报销额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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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特病种年度报销限额
广州职工医保门特病种年度报销额度为 2.8万元 (即28000元),与住院待遇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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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起付线为 500元 ,年度内分别计算门诊和住院特殊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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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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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家庭医生 :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如一类门特95%、二类80%、三类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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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约家庭医生 :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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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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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与起付线合并
若年度内门诊和住院特殊病治疗费用未超过2.8万元,按实际费用报销;超过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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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优惠
签约家庭医生后,门诊医保额度增加200元/月,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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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核准病种处理
若年度中途核准新增门特病种(如恶性肿瘤放疗),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计算。
三、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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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支付比例提升 :职工医保门诊慢病支付比例提高至85%起,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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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降低 :职工医保起付线从月度调整为年度,且金额降低(在职人员1800元、退休人员13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州市医疗保障最新政策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