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甲医院退休人员的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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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报销:对于2001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69岁以下(除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以外),自负段标准为700元,共负段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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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起付线为7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92%,个人支付8%。起付线以下,或者统筹基金支付后的其余部分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中的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够的个人再用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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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具体的报销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及劳动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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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范围:从2023年7月1日开始,上海市将分步扩大医保卡使用范围。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都将可以由本人医保卡进行支付,并列入本人起付线计算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因此建议及时关注当地社保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