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年龄、就医类型和医院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急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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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分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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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岁以下 :起付线1500元,超过部分按医院等级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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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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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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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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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上 :起付线1500元,超过部分按医院等级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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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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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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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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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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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岁以下:起付线700元,7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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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起付线300元,8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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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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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比例:50%(44岁以下)或60%(45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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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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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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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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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500元,超过部分按医院等级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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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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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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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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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起付线1200元,比例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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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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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支付上限:46万元(2021年7月1日起提高至2025年2月仍为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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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职工自付5%,退休人员自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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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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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与家庭病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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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报销比例均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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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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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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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7384-36921元,单位缴费9%,个人缴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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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月执行,后续标准待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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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 门诊、急诊、住院的最高支付限额为46万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社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