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的“江苏医惠保1号”提供了广泛的理赔范围,旨在为江苏省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额外的医疗费用保障。以下是其主要理赔范围的详细说明:
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保障责任(责任一)
对于被保险人在住院或接受门特治疗时发生的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以及使用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在门诊治疗(含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该保险提供如下赔付:在扣除年度免赔额1.46万元后,对10万元以内(含10万)部分,按照50%的比例进行赔付;1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77%的比例进行赔付,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100万元。
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外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保障责任(责任二)
当被保险人因住院或接受门特治疗,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外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费用,以及医保目录内药品但在基本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外使用的费用,也将得到一定的补偿。在扣除年度免赔额2万元后,10万元以内(含10万)部分按55%的比例进行赔付;10万元以上部分按67%的比例进行赔付,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限额同样为100万元。
重特大疾病再保障责任(责任三)
针对高额医疗费用,尤其是经上述两项责任赔付后剩余的个人负担治疗费用,此责任提供了进一步的支持。在扣除年度免赔额5万元后,按照45%的比例进行赔付,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100万元。
罕见病用药补充保障责任(责任四)
对于纳入江苏省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保障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特定罕见病用药后的个人自付药品费用,经过其他形式的保障之后,仍可获得一定比例的报销。在扣除年度免赔额5万元后,按照45%的比例进行赔付,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20万元。
升级版产品还增加了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障责任(责任五)和CAR-T药品费用保障责任(责任六),分别覆盖了与恶性肿瘤相关的前沿治疗方法,并提供了相应的赔付额度。
值得注意的是,“江苏医惠保1号”不限年龄、不限户籍、不限职业、不限健康状况,既往病史人群也可承保并享受赔付,但赔付比例相比非既往病史投保人员会有所下降。同时,为了简化理赔流程,投保人员在省内就医时可以申请快赔服务,无需上传纸质材料即可完成理赔申请。
最后,全年累计计算理赔次数不受限,只要符合“江苏医惠保1号”的赔付条件,就可以在保额内多次理赔,直至对应保险责任达到赔款金额上限。这表明即使单次理赔未达上限,若后续仍有符合条件的费用产生,仍有机会继续申请理赔直至达到年度最高赔付限额。这一特性使得“江苏医惠保1号”成为一种有效的补充医疗保险工具,能够帮助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