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住院自付及药店购药
职工医保单位缴纳的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一、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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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包括门诊挂号费、CT检查、药品等自付部分,通过医保卡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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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覆盖起付标准以上的住院费用,通常按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如90%)和个人支付(如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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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在定点药店购买常备药品(如感冒灵、降压药)时,可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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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治疗支持
包括癌症化疗、器官移植等特殊门诊费用报销(60%-80%)及应急储备资金。
二、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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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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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先自付个人账户金额,再使用统筹基金支付剩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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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待遇按月自动划拨(在职职工125元/月,退休人员16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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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使用
- 入院时办理医保登记,出院时直接结算统筹基金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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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 在定点药店刷卡购药,费用直接从个人账户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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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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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内,个人自付比例通常为30%,超过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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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设起付标准,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如90%由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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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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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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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时直接刷卡结算,无需手动申请;药店购药同样支持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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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未用完可累计到下月,年底自动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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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例如门诊统筹额度、起付标准等,需关注当地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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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保障建议
- 可购买商业大病医疗补充保险,降低高额医疗费用风险。
通过以上方式,职工医保单位缴纳的资金能有效减轻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