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的相关政策,医保单位缴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具体调整如下:
一、改革前个人账户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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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个人缴纳部分(约6%)+单位缴费30% → 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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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初始额度为统筹地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二、改革后个人账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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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单位缴费 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仅保留个人缴费部分(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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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统筹基金划入额度仍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改革后保持不变。
三、改革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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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统筹基金共济能力
单位缴费占比提高(从30%降至约6%),释放更多资金用于住院、重大疾病等大额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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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个人账户功能
个人账户资金减少,但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增强,普通门诊支付比例从50%起步逐步提高。
四、实施时间
- 改革方案已通过国家医保局征求意见稿 ,但具体实施时间需以官方文件为准。
五、示例说明
若某职工每月单位缴费100元,个人缴费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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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 :个人账户增加130元(30元+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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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 :个人账户仅增加30元(仅含个人缴费部分)。
综上,单位缴费不再直接进入个人账户,但通过优化资金配置,整体医保保障能力将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