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因具体情况而异,包括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标准。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和相关政策信息。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
- 有转诊手续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相比朝阳市三级医院降10%。
- 非急诊且无转诊手续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相比朝阳市三级医院降20%。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享受与在朝阳市相同的待遇标准。
- 参加朝阳市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在省内就医享受与在朝阳市相同的待遇标准。
- 异地发生急危重病急诊抢救的参保人:享受与在朝阳市相同的待遇标准。
- 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因生育住院且参加朝阳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享受与在朝阳市相同的待遇标准。
门诊报销比例
- 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起付标准5元,限额50元,报销95%;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5元,限额450元,报销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层级450元支付限额用尽后,可共享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50元支付限额。一级医疗机构报销55%,二级医疗以上医疗机构报销50%。
- 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不设置起付标准。艾滋病、结核病(普通型)、耐药性结核病、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布鲁氏菌病、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严重精神障碍、血友病、其他内分泌代谢疾病(未成年人)、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未成年人)、癫痫(未成年人)、康复治疗(未成年人)支付比例均为80%。其他疾病支付比例: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65%;一级医院70%。
生育相关报销比例
- 产前检查待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0%,孕期内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孕期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
- 住院生育保障: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在本地和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均不设起付标准,执行市域内相应等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
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备案流程
- 备案方式: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辽事通、朝阳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途径办理;电话备案:0421—8991136;大厅备案: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1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40号窗口。
- 备案生效时间:即时生效。异地转诊就医备案有效期6个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
报销流程
- 直接结算:在就医地医院结算报销。因故不能直接结算的,回朝阳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手工报销。
- 手工报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出院病情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异地就医报销材料
基本材料
- 住院费用: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出院病情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 门诊费用:门诊收费收据、医疗收费明细清单、门诊用药处方复印件、检查及化验结果报告单等。
特殊材料
- 异地就医证明: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 转院证明: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朝阳市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包括住院和门诊的报销标准。有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较高,非急诊且无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较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生育相关人员的报销比例与本地相同。报销流程包括备案和报销,需提供相应的材料。具体政策和比例可能会随时间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最新的医保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