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以下是关于朝阳市第二医院报销比例的详细说明:
1. 门诊报销政策
(1)普通门诊
- 起付标准:每年300元。
- 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站:60%;
- 二级医院:55%;
- 三级医院:50%;
- 传染病、精神疾病专科定点医院:60%。
- 退休人员:在上述比例基础上增加10%。
(2)门诊慢特病
- 36种病种:
- 起付标准:不设;
-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5%;
- 11种高报销病种:包括艾滋病、耐药性结核病、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报销90%。
(3)中医特色门诊
- 23个病种:
- 起付标准:每周期300元;
- 报销比例:80%;
- 试点医院:朝阳市中医院及其他4家县中医院(试点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2. 住院报销政策
(1)朝阳市域内定点住院
- 起付标准:
- 一级医院:300元;
- 二级医院:400元;
- 三级医院:700元。
- 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在职职工93%,退休职工95%;
- 二级医院: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92%;
- 三级医院:在职职工88%,退休职工90%。
- 多次住院:年度内两次及以上,起付标准依次下降100元,最低降至100元。
(2)朝阳市域外定点住院
- 起付标准:首次1400元,年度内两次及以上依次下降400元,最低降至200元。
- 报销比例:
- 有转诊:在职职工78%,退休职工80%;
- 无转诊:在职职工68%,退休职工70%;
- 急危重症与本地同级医院报销比例相同。
(3)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支付比例
- 二级医院:75%;
- 三级医院(非三甲):70%;
- 三级甲等医院:65%;
- 无等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
- 一级医院:85%。
- 精神专科医院:在上述基础上提高3%。
3. 注意事项
- 报销范围:需符合医保目录范围,超出目录的费用不予报销。
- 特殊病种:如精神疾病、甲或乙类传染病,住院时不设起付标准。
- 退休人员: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具体增幅视政策而定。
4. 信息来源
以上信息基于朝阳市医保政策,数据来源于权威渠道,包括北票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朝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相关通知。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具体政策,可访问朝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