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广西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起付标准300-500元,报销比例60%-85%。
在玉林申请慢病救助,需符合相应病种范围,备齐诊断证明和病史资料,在规定时间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即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年度内可多次享受待遇,每两年需资格复审。
一、申请条件
参保要求
申请人必须为玉林市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且正常缴费。病种范围
目前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救助的病种共21种,包括:- 各种恶性肿瘤
- 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
- 慢性肾功能不全(含非透析和透析)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 慢性充血性心衰
- 慢性活动性肝炎巩固期
- 肝硬化
- 糖尿病
- 冠心病
- 精神病(限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
- 结核病活动期
- 血友病
- 银屑病
- 高血压病(Ⅱ期以上)
- 甲亢
- 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 帕金森氏综合症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
- 类风湿性关节炎
二、申请流程
申请时间
每年2月下旬、5月下旬、8月下旬、11月下旬为统一受理期,逾期延至下一批次。申请地点
- 线下: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线上:通过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提交申请
材料准备
需提交以下材料,缺一不可:材料名称份数要求说明《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审批表》
1
现场领取或线上下载填写
二级或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书
1
需有医院公章
近期个人病史资料
若干
真实、完整
相关检查报告单
若干
与申请病种一致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
1
原件及复印件,代办需提供委托书
评审与发证
- 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由专家库定期组织评审,个人无需缴纳评审费
- 评审通过后,发放门诊慢性病治疗证,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
- 未通过者可补充材料后参与下一批次评审
三、待遇标准与报销
起付标准
- 城镇职工:年度内累计起付线500元
- 城镇居民:成年居民300元,未成年居民50元
- 多种慢病只支付一次起付线
报销比例
人群类别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个人自付比例城镇职工
85%
15%
城镇居民
60%
40%
年度限额
- 城镇职工: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广西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
- 城镇居民: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玉林市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
- 限额包含住院、门诊慢性病、普通门诊统筹等所有医保支付项目
报销方式
- 线下:凭发票、医保证、门诊慢性病就诊证、病历、处方等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
- 线上/刷卡: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支付自付部分
四、资格管理与复审
资格获取时间
评审通过后次月1日起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定期复审
- 每两年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资格审核
- 审核时间一般为每年第四季度,未审核者暂停待遇
治疗期内住院
如需住院,应按规定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做好费用记录,便于准确结算。
在玉林申请慢病救助,关键在于及时备齐材料、把握申报时间、通过专家评审,即可享受报销比例高、年度额度大的医保待遇,极大减轻长期医疗负担,每两年复审确保资格持续有效,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让申请更加便民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