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献血政策最新规定如下:
- 献血者年龄和健康状况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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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者年龄应在18至5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体重符合要求(女性≥45公斤,男性≥5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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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者还需满足一定的生理条件,如不在怀孕期、哺乳期,不在月经期及前后三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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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前一周内不能有发烧、感冒或腹泻等身体不适,也不能服药、饮酒,应保证充足睡眠,并清淡饮食。
- 献血激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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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州省内无偿献血累计400毫升,本人可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其父母、子女、配偶等量免费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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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者本人、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及配偶在临床用血时可享受优先用血。
- 献血者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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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200毫升,本人及父母、子女、配偶可等量免费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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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者每次献血可享受3天休假,有关单位可以给予误餐、交通费等补贴。
- 用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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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公民个人储血、家庭成员互助、单位互助和社会援助相结合的用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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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临床用血时,应交付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成本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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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时,按所献血量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累计献血400毫升以上的可终身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临床用血时,仍可按所献血量免费用血。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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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及卫生工作者率先无偿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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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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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雇佣他人冒名顶替献血,禁止以伪造、涂改等非法手段获取和使用无偿献血证和互助献血证明。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血液质量和献血者的安全,促进无偿献血事业的健康发展,并对献血者及其家属提供一定的优待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