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厦门市生育津贴政策,生育津贴的具体金额根据生育类型和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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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女职工顺产可享受128天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 \times 128$$
例如:若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则顺产津贴为: $$6000 \div 30 \times 128 = 25,600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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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在顺产基础上增加15天,总天数为143天,津贴计算同顺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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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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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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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以内流产 (含异位妊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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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及以上流产 :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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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及以上流产 :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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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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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符合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可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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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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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合计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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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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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或多胞胎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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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配偶未参保时,顺产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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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或满7个月流产的女职工,可领取: $$\text{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times 25%$$
例如:月平均工资8000元时,补助为: $$8000 \times 25% = 2000 \text{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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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基数
以职工生育前12个月单位人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若单位上年度无缴费记录,则按上年度全省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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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限
自生育或手术之日起24个月内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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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区(如集美区)可能因统计口径不同略有差异,建议以单位或医保部门确认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资料,具体金额需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