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留置人员无罪留置期间的费用承担问题,综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具体说明如下:
一、生活费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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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被留置人员无罪释放后, 生活费用由家属承担 。根据《国家赔偿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赔偿金,但此处的“生活费用”通常指基本生活费,由家属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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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若被留置人员因生活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经法定程序申请后,法律援助机构将指派律师提供免费服务,相关费用由国家财政承担。
二、工资待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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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标准
被留置期间 暂停发放工资 ,但按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且 不计入工作年限 。例如,某公务员月工资1.2万元,留置期间每月发放8400元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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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恢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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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机关撤销案件或检察机关不起诉/法院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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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留置人员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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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核实其无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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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补发
恢复工资时, 补发期间因留置扣发的部分 ,且 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例如,某公务员被留置6个月,期间工资损失为1.2万元,撤销案件后补发1.2万元,并恢复6个月工作年限。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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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用 :一般由被留置人员自行承担;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由国家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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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范围 :生活费标准参照当地职工日均工资,律师费用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协商确定。
以上内容综合了《国家赔偿法》《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确保被留置人员基本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