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株洲市医保政策调整情况,主要变化如下:
一、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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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费调整
2023年10月起,株洲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门槛费由300元/次调整为100元/次(每年累计300元封顶)。调整后,三级医院门诊报销门槛费仍为100元,报销比例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在职职工)或2000元(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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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基金年度限额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跨年结转,2024年1月1日起重新计算,再次出现300元累计门槛费及对应报销限额。
二、生育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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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
自2023年10月1日起,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单胎最高支付限额800元/人,多胎900元/人,较原标准上调60%。
三、住院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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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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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一级医院300元/次起付,支付比例87%;二级医院600元/次起付,后续400元起付支付80%;三级医院1200元/次起付,后续1000元起付支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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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起付标准与职工医保一致,支付比例根据医院等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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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市外就医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75%。
四、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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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陪护、上门护理服务
2025年4月起实施,针对特级、Ⅰ级护理患者提供140元/天的免陪照护服务(仅限公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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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资助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缴费补贴50%以上,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通过医疗救助补贴。
五、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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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凭身份证、医保卡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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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出院时在定点医院结算窗口直接结算。
以上政策调整旨在优化医疗保障水平,降低群众医疗负担。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医保局官方通知,确保符合报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