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扬州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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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津贴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例如,某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为8000元,顺产可领取的津贴为: $$8000 \div 30 \times 98 = 25,866.67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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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增加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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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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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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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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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2个月: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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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个月: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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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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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以上: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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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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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精管结扎: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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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卵管复通: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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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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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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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若职工月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则按300%计算;若低于600%,则按6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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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补足原则
生育津贴低于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高于工资标准的,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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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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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7个月以上可申请产前假2.5个月,工资按实发工资的8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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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25岁以上)增加30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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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示例计算
若某职工小李2024年12月-2025年1月期间生育,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为8000元,顺产98天: $$8000 \div 30 \times 98 = 25,866.67 \text{元}$$
若单位当月平均工资为7500元,则实际发放: $$7500 \times 80% \times 98 = 58,800 \text{元}$$
差额500元由单位补足。
以上信息综合自扬州官方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