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扬州市生育津贴政策要求,申请条件及标准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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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性
必须符合国家和江苏省计划生育政策,违反政策的行为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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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长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0个月 及以上,且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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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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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前12个月内需保持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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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需满足参保和缴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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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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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与津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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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98天基础产假,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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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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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2个月流产: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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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个月: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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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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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以上: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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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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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精管/输卵管结扎:7/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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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通手术:14/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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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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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方式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假期天数。例如:
$$\text{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30} \times \text{假期天数}$$。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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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职工生育前换工作但缴费连续,可无缝衔接累计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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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限 :生育津贴与一次性营养补助在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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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处理 :若单位未参保,生育津贴按产假前工资标准由单位支付。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调整,若需办理申领,建议提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确认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