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未延续继续经营的处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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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经营工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没收该食品经营者的违法所得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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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未延续继续经营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经营工具、罚款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及时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