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用完后,具体的自付金额取决于当地的医保政策和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点:
-
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些地区,退休人员可以在个人账户用完后,在约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经批准转至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此情况下,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直接划卡结算,由统筹基金分别按在职和退休(职)人员70%和85%的比例支付。年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000元和6000元。
-
慢性病门诊补助: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患有高血压等十二种慢性病的退休人员,在个人医疗账户用完并自付满规定的费用(70岁以下为800元、70岁以上为600元)后,超出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分别按70岁以下和70岁以上70%和80%的比例给予补助。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和4000元。
-
公务员医疗补助: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退休人员,在个人账户用完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补助70%和85%,最高补助限额分别为3000元和4000元。
-
住院费用报销:对于住院费用,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的报销。例如,在昆明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升至42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自付金额和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查阅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