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批秸秆利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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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 工作目标: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5%以上,秸秆还田率要达到69%以上。其中,北大荒农垦集团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95%以上;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65%以上;其他市(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60%以上。
- 重点任务: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将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作为保护黑土地的重要措施,协同推进秸秆堆沤腐熟、工厂化生产有机肥等间接还田方式。推动秸秆离田高效利用,完善秸秆离田收集模式,大力推进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元高效利用。推动产业化发展,在秸秆产生量大、产业发展基础好的区域,培育一批秸秆利用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销用体系。加强重点县建设,支持建设31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市、区)。打造典型样板,围绕秸秆“五化”利用,打造一批典型样板,培育形成有效利用模式。
- 扶持政策:包括秸秆全量还田补贴、重点县秸秆离田补贴、重点县专项任务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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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6月13日,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现场推进会在河南省新乡市召开,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观摩了延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秸秆能源化利用、原阳欣荣草制品有限公司秸秆原料化利用、原阳小麦秸秆旋耕还田、离田打捆作业等现场。
2024年第一批秸秆利用在多地区积极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不同地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了不同的目标和任务,并采取了相应的扶持政策来促进秸秆的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