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转到深圳社保,可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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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转入条件:
-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依法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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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相关材料: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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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出(东莞):
- 申请人向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各镇街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符合条件的,受理人员录入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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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深圳):
- 申请人在深圳就业并符合转入条件的,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指引填写申请表,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办理。
- 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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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审核与转移:
- 审核通过后向转出地发送同意接收的联系函(7个工作日)。
- 异地环节:转出地接收到联系函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15个工作日,此环节属于特殊环节,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 转入地接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审批完成转移接续工作(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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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结果:
- 申请人可网上自行查看办理结果,或咨询深圳社保部门了解社保关系转移的最终情况。
总的来说,在办理社保转移前,建议先了解清楚深圳的社保政策以及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顺利转移。同时,也可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12333社保服务热线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