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行为规范准则
一、总则与适用范围
- 适用对象: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及其他后勤、行政人员。
- 双重规范:从业人员需同时遵守基本行为规范和与职业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
二、基本行为规范
-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
- 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 遵纪守法,依法执业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所在医疗机构的制度规定。
- 尊重患者,保护权益
- 恪守医学伦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隐私权,保守医疗秘密,不因种族、宗教、经济状况等因素歧视患者。
- 优质服务,构建和谐
- 注重文明礼仪,履行服务承诺,加强医患沟通,倡导控烟,维护行业形象。
- 廉洁自律,恪守医德
- 拒收患者财物及商业贿赂,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私利,抵制虚假宣传和药品器械违规促销。
- 严谨求实,提升专业
- 钻研业务知识,提升专业水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 爱岗敬业,热心公益
- 积极参与扶贫、义诊、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公众健康教育。
三、分职业行为规范
- 管理人员
- 坚持科学决策,落实人事公平,规范采购流程,加强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
- 医师
- 遵循诊疗规范和技术标准,避免过度医疗,保障患者安全。
- 护士
- 注重护理质量,维护患者尊严,保护患者隐私。
- 药学技术人员
-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规,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四、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 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或推销牟利。
- 诚信使用医保基金,不参与欺诈骗保。
- 规范诊疗行为,杜绝过度医疗。
- 合规接受捐赠,不区别对待患者。
- 保护患者隐私,不泄露医疗信息。
- 公正转诊患者,不谋取私利。
- 维护公平就医,不利用资源收受好处。
- 拒收患者红包,抵制不正之风。
- 合法合规交往,不接受企业利益输送。
以上规范旨在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维护患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