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与深圳社保可以合并,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合并条件
- 基本条件
参保人需在新参保地(如深圳或东莞)建立社保关系并正常缴费,即可申请转移合并。- 广东省户籍:未达退休年龄或退休时最后参保地在转入地。
- 非广东省户籍:需在转入地参保且未达退休年龄,或退休时最后参保地在转入地(需满足缴费年限要求)。
- 年龄限制
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后跨省流动就业的,可能需在转入地建立临时账户(仅转移资金,不转移关系)。
二、合并流程
- 申请转移
- 在原参保地(如东莞)社保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 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社保卡、离职证明(如需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
- 提交材料至新参保地
- 在新就业地(如深圳)参保后,向当地社保机构提交转移申请,附上原参保地出具的凭证。
- 审核与办理
-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向原参保地发送接收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约15个工作日)。
- 转移内容包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
- 完成合并
- 新参保地收到转移资金和信息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通知申请人。
三、注意事项
- 险种差异
- 可累计年限的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合并。
- 不可累计的险种:失业、工伤、生育险不涉及连续缴费年限,无需转移。
- 材料准备
- 需提前咨询两地社保局,确认所需材料(如部分地区支持线上申请)。
- 特殊情况
- 若两地社保存在重复缴费时段,需选择退费时段或合并处理。
- 广东省内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自2021年起自动接续,无需主动申请。
四、建议
- 咨询当地社保局:因政策细节可能调整,建议通过12333热线或社保局官网确认最新流程。
- 提前规划:合并需一定时间(约1-2个月),建议在退休前尽早办理。
通过以上流程,东莞与深圳社保可顺利合并,确保缴费年限和账户资金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