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医保在东莞的报销比例根据就医人员类型和就医情况有所不同: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医保待遇支付政策。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普通门诊、“两病” 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待遇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支付比例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超过 10 个百分点。
-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超过 20 个百分点。
例如,四川某地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当地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 85%,若其作为异地转诊人员到东莞三级医院住院,那么在东莞的报销比例可能不低于 75%(85%-10%);若是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东莞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可能不低于 65%(8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