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广东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可以跨省转移 ,但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可转移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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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可跨省转移并继续累计缴费,转移后待遇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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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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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可跨省转移,但缴费年限不转移,仅转移账户金额,可继续在异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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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部分 :不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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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仅转移个人账户部分,统筹部分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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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不可转移,由单位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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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可跨省转移。
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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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参保凭证
在广东社保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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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转移申请
携带上述凭证至广西当地社保局提交转移申请,需符合广西的接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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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接收
广西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将养老保险金额转入广西账户,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可正常使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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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
部分地区要求在原参保地缴费满1年且未中断缴费才能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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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差异
转移后养老金待遇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两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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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转移进度。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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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转移 :若在广东已办理退休手续,需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广西,退休待遇由广西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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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参保 :若在广西已有社保,需先终止广东的参保关系,再办理转移手续。
建议办理前通过广东和广西社保局官网或线下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部分地区可能存在流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