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一季报业绩预告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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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披露情形:
- 若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以前的,最迟需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上市公司,需要在4月10日以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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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披露情形:
- 除了上述强制披露的情形外,对于季度、半年度业绩预告,创业板公司不作强制披露要求。但如果公司在编制季度报告时,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经营业绩将出现应予以预告情况的,则需要在定期报告中进行业绩预告。未在定期报告中进行业绩预告的,需要及时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业绩预告。
总的来说,投资者在投资创业板股票前,应充分了解相关公司的业绩预告情况,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同时,也应注意关注创业板公司的官方公告和权威媒体报道,以获取最新的业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