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强制
一季度业绩预告已不属于强制性披露范畴 。根据最新的法规和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不再被要求强制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尽管如此,上市公司仍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如果决定披露,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通常是在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完成。
对于创业板和科创板等特定板块,虽然一季度业绩预告不是强制性的,但如果上市公司在上一次定期报告中已经对本报告期进行了业绩预告,或者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变化,则能够免于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因此,从法规角度看,上市公司没有义务必须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但披露与否取决于公司的自身决策和披露政策。对于投资者而言,了解这一变化有助于更好地评估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