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披露时间规定
- 主板上市公司:若预计净利润出现大幅波动(如亏损、同比增减超50%或扭亏为盈),需在会计年度前九个月结束后的15日内(即10月15日前)发布业绩预告。
- 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强制要求在10月15日前披露三季度业绩预告。
- 其他自愿披露情况:若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主板公司可选择不披露预告,但需在10月31日前完成三季报正式报告。
2. 披露内容要求
预告需真实、准确、完整,包含公司基本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及重大事项等,不得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若实际业绩与预告差异超过20%,需及时发布修正公告。
3. 未按时披露的后果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披露预告或季报,交易所将自次月1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公开谴责。
总结:三季报预告的披露时间因板块而异,主板以自愿为主,中小创强制要求,且均需确保内容合规。投资者可通过公司公告或交易所官网查询具体披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