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解读
会诊制度是指在诊疗过程中,由于病情复杂或超出本科室专业范围,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制度。其目的是为了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一、会诊的分类
- 1.院内会诊:普通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病人病情紧急,需在10分钟内完成会诊多学科会诊:由医务部组织,邀请两个及以上学科参与,确保会诊的效率和质量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会诊:针对需要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的患者,由特定专家进行会诊
- 2.院外会诊:针对本院无法解决的疑难病例,经科主任同意,由科室填写会诊邀请书,通知被邀请医院医务部,协商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
二、会诊的实施要求
1.会诊完成时限: 普通会诊:应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急会诊:应在急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
2.会诊资质要求: 多学科会诊:受邀医师应为副高及以上职称 普通会诊:受邀医师应为住院总医师及以上职称 急会诊:受邀医师必须为住院总医师及以上职称 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会诊:受邀医师必须为医院规定的特殊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
3.申请会诊医师的责任及义务: 严格把握会诊指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如写好病历、完善必要的检查等 积极配合受邀医师,受邀医师诊查病人时,本人或指定熟悉病情的医师应陪同,共同商讨诊断和治疗意见 及时处理会诊意见,根据会诊意见制定下一步诊疗计划,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
三、多学科会诊病例选择标准
1.临床确诊困难(一般入院后超过7天)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危重患者
2.恶性肿瘤患者,病情复杂涉及多学科,疗效不确定或并发症风险较大者
3.拟邀请院外专家会诊或院内多科室会诊(超过3个专业)的病例
4.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
5.已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投诉或可能出现纠纷的病例
四、院外会诊的注意事项
1.请外院专家会诊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并签字,并经本科室主任及医务处审批后方可开展
2.医师外出会诊须按照医院规定执行严格审批制度,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五、会诊医师的职责
1.详细阅读病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检查患者
2.书写会诊记录:详细书写院内统一会诊记录单,填写要规范,包括会诊意见和建议、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职称、签名等
3.严禁电话会诊:会诊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不得通过电话进行会诊
4.陪同会诊:原则上,会诊请求人员应当陪同完成会诊,会诊情况应当在会诊记录中记录
六、总结
会诊制度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制度,通过多学科的合作和专家的会诊,能够为患者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诊疗服务,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