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的落实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基础。以下将详细介绍这些制度的定义、基本要求以及落实措施。
首诊负责制度
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基本要求
- 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明确。
- 保障服务连续性: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 医疗记录: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 转诊告知: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落实措施
- 明确责任:确保每位患者的首诊医师明确其责任范围,避免推诿。
- 记录管理:加强对首诊医师医疗记录的检查和监督,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培训教育: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首诊负责制度的培训,提高其执行意识和能力。
三级查房制度
定义
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基本要求
- 查房级别: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包括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
- 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 行为规范: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落实措施
- 查房规范:制定详细的查房流程和标准,确保各级医师按照规范进行查房。
- 监督考核:加强对查房制度的监督考核,确保查房质量。
- 培训提升: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查房制度的培训,提高其查房技能和意识。
会诊制度
定义
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基本要求
- 会诊范围: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 会诊时限:机构内急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 会诊记录:会诊情况应当在会诊单中记录,会诊意见的处置情况应当在病程中记录。
落实措施
- 规范流程:制定详细的会诊流程和标准,确保会诊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 信息共享:建立会诊信息共享平台,确保会诊信息的及时传递和记录。
- 培训考核: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会诊制度的培训,提高其会诊技能和责任意识。
分级护理制度
定义
指医护人员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对患者进行分级别护理的制度。
基本要求
- 护理级别:原则上,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4个级别。
- 动态调整:医护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变化动态调整护理级别。
- 标识明确:患者护理级别应当明确标识。
落实措施
- 分级标准:制定详细的分级护理标准,确保各级护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 培训教育: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分级护理制度的培训,提高其执行意识和能力。
- 监督考核:加强对分级护理制度的监督考核,确保护理质量。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定义
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基本要求
- 值班体系: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
- 值班职责: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值班表应当在全院公开。
- 交接班内容: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落实措施
- 值班管理:制定详细的值班管理制度,确保值班人员资质和数量的符合要求。
- 交接班规范:制定详细的交接班流程和标准,确保交接班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监督考核:加强对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的监督考核,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的落实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基础。通过明确责任、规范流程、加强培训和监督考核,可以有效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核心制度的有效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