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目前可纳入门诊报销的药店分为两类: 定点医疗机构 和 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 ,具体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
截至2024年4月,烟台市共有92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门诊统筹,涵盖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部分基层医疗机构。
二、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
烟台市对国家谈判药品实行“双通道”保障,共有30家药店纳入该机制,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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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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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庆善街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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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毓璜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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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燕喜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庆善街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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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润药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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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德信行惠友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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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万民阳光医药有限公司九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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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生医药有限公司黄山路/天山路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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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漱玉平民大药房医药商城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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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新增药店 (截至2024年4月新增73家,总数达104家)
三、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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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标准 :17种国家谈判药品暂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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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门诊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按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一般为50%-70%)与药店协商确定具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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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流程 :患者需持责任医师处方及《烟台市门诊审批药品使用审批表》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购药,费用直接结算。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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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在104家定点药店(含异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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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动态调整 :国家谈判药品目录定期更新(如2024年新增126种),具体以医保局最新通知为准。
如需确认具体药品报销比例或定点药店信息,建议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定点药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