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交易所及板块规定,一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要求如下:
一、上交所
- 年度报告预约时间在3月31日前:需在披露年报的同时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
- 年度报告预约时间在4月份:需在4月10日前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
二、深交所主板
- 若预计一季度出现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净利润同比涨跌幅超50%(基数过小除外)等情形,需在季度结束后次月15日前(即4月15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三、中小板(原深交所主板)
- 若预计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或净利润同比涨跌幅超50%(基数过小除外),需在3月31日前通过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披露。
四、创业板
- 注册制改革后,创业板取消了一季度业绩预告的强制披露要求,仅在特定条件下(如净利润为负、同比涨跌幅超50%等)需在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五、其他说明
- 若一季度业绩预告与年报披露时间重叠,且年报预约在4月,需优先满足一季度预告的披露时限(如4月10日前)。
- 科创板未提及一季度业绩预告的强制要求,主要关注年报预告和快报的披露。
总结:一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需结合公司所属交易所、板块及年报预约时间综合判断,核心节点为3月31日、4月10日和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