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西安居民医保二次报销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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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资格:凡具有西安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西安市居住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非从业居民,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我市范围内的各类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中专、技校学生,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原则上整体参保,通过学校集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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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范围:参保患者发生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慢性病中Ⅰ类8种、门诊特殊疾病、特殊管理药品以及2种罕见病(戈谢病、庞贝氏病特效治疗药物注射用伊米苷酶、注射用阿糖苷酶α)产生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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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参保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不设封顶线。贫困人员起付线5000元,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员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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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2024年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至12月20日,参保缴费设置补缴期,补缴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西安居民医保二次报销的详细信息,建议您前往当地医保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