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通常包含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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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构成:
- 该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利益条款、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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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 投保年龄一般为出生30日以上至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可以作为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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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间:
- 保险期间一般可选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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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障:
- 该保险覆盖一系列的重大疾病,具体疾病种类和定义会在条款中详细列出。例如,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等都是常见的重大疾病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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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观察期):
- 通常有180天的等待期,在此期间内确诊的重大疾病不承担给付责任,但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情况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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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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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免除:
- 列出了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的情形,如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被保险人的自杀、犯罪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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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方式及期限:
- 可以选择趸交或分期交付,分期交付又分为多种年限,比如10年或20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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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返还:
- 如果在保险期间结束时未发生理赔,有些版本的产品会返还已缴保费或者提供一定的满期保险金。
请注意,具体的条款内容可能会随着产品更新而有所变化,并且不同版本的产品条款可能存在差异。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条款细节,建议直接联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或者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同时,购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所有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