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的峰谷电价收费标准主要涉及工商业和居民用电,具体标准和政策会根据时间和季节进行调整。以下是详细的收费标准和政策解读。
工商业分时电价收费标准
实施范围
自2024年5月1日起,湖北电网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用电执行分时电价,不包括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商业用电和机关、部队、学校、医院、城市公共照明等非居民照明用电,以及电热锅炉、冰(水)蓄冷空调等电储能用电。
时段划分
- 尖峰时段:7月、8月20:00-22:00,其他月份18:00-20:00(共2小时)。
- 高峰时段:7月、8月16:00-20:00、22:00-24:00,其他月份16:00-18:00、20:00-24:00(共6小时)。
- 平时时段:6:00-12:00、14:00-16:00(共8小时)。
- 低谷时段:0:00-6:00、12:00-14:00(共8小时)。
浮动比例
平常月份尖峰、高峰、平时、低谷时段电价比为1.8:1.49:1:0.48。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月份(夏季7月、8月,冬季12月、1月),尖峰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1.8调整为2,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0.48调整为0.45。
居民分时电价收费标准
实施范围
自2023年12月1日起,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在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基础上,实行分时电价政策。
时段划分及电价标准
- 平段:7:00-17:00,用电价格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对应标准。
- 高峰时段:17:00-23:00,其中20:00-22:00为尖峰时段,尖峰时段用电价格比平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元。
- 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低谷时段用电价格比平段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15元。
电价波动的影响因素
市场供需
工商业用户电价由市场形成,用户用电价格主要包括上网电价(市场形成,发电企业收入)+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发电企业收入)+系统运行费用(发电企业收入)+输配电价(固定不变,电网企业收入)+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固定不变,国家财政收入)。
政策性因素
电价市场化改革允许上网电价合理波动,工商业用户电价全部由市场竞价机制形成,用电价格根据电力供需形势产生波动变化。
能源结构
湖北省的能源结构以火力发电、水力发电为主,燃煤和新能源电量占总电量的比重约80%,推高了平均上网电价。
宜昌市的峰谷电价收费标准主要面向工商业和居民用户,具体时段和价格根据季节和市场供需进行调整。工商业用户的分时段电价浮动比例较大,尖峰时段电价较高,低谷时段电价较低。居民用户的分时段电价则通过降低高峰时段的电价来鼓励用户在低谷时段使用电力。电价波动主要受市场供需、政策性因素和能源结构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