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跨市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对象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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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退休后长期居住地与参保地联网的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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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需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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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由单位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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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人员 :需提供转诊证明。
二、报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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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 持社会保障卡在联网医疗机构刷卡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直接结算,医保统筹基金部分由医保机构与医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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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垫付后报销
- 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凭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三、报销流程
(一)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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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江苏医保官方APP或当地医保平台提交异地就医申请,填写《异地就医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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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柜台办理备案,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及异地居住证明(如居住证、劳动合同等)。
(二)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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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联网医疗机构直接扣除医保报销比例后的费用,个人支付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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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垫付后报销 :个人垫付后,将材料提交参保地医保机构审核报销。
(三)费用审核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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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出院时需提供住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转院证明(如适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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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一般为50%-70%,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和医保类型确定(如一级医院起付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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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贴 :部分城市(如南京)对异地就医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贴,需提供社会保险财政补贴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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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证明 :非本地医院转诊需提供主治医师签名的转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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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确认 :部分城市需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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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无需垫付。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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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就医 :未备案的急诊需先垫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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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每年需向参保地医保机构申报备案。
建议办理前通过江苏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