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医保异地就医规定
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 申请:申请人提出异地转诊申请。
- 受理: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进行备案,材料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
- 审核: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告知其原因。
- 办结:对于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反馈办理结果。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最新政策
- 参保人员办理转诊、转院备案,填写《转诊备案表》统一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各县(市、区)不得要求参保转诊患者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 患有门诊特殊治疗病种的参保人员,需要年度内多次转院治疗的,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转院后,可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登记业务,年度内进行电话备案即可前往就医地继续治疗。
-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在就医地突发危急重症或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医保经办机构按已登记转诊备案报销。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支付标准
- 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时,个人自付比例在原支付比例的基础上提高20%(含封顶线以上个人自付部分)。个人自付20%部分不计入城镇职工大额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合规费用范围。
- 异地急转诊及未按规定转诊,个人自付比例提高部分的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医疗救助对象脱贫攻坚期内按原政策执行。
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受理条件
- 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本人应在居住地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或同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填报《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并经过业务部门批准。
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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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报销比例:
- 普通医院的门诊、急诊费用的报销比例为50%。
- 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为70%。
-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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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 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 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异地就医备案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条件
- 参保人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 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省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
- 确诊后在省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无条件治疗的。
- 备案人员所选城市及省份的定点医疗机构无条件治疗的。
以上就是黑河医保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