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津贴发放明细
一、领取条件
- 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生育、流产需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计划生育政策。
- 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女职工需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生育或流产。
- 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女职工所在单位需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这是领取生育津贴的基本条件。
二、领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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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生活津贴:
- 从业妇女: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失业妇女:月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
- 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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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补贴:
- 生育:生育医疗费补贴按3600元计发。
- 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生育医疗费补贴按600元计发。
- 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生育医疗费补贴按400元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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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 生育生活津贴数额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三、产假天数
- 基本产假: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
- 难产: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延长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还可以再享受60天生育假。
- 流产: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
- 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四、办理流程
- 线下办理:前往全市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 线上办理:
- 第一步:打开“随申办”APP,或“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搜索“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医保)”。
- 第二步: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并按照页面流程进行办理。
- 第三步:申领完成后,可在“我的-我的办件”中查询申领进度。
以上就是上海生育津贴的发放明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