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保在省内其他地方的使用规则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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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药店购药
参保人员持医保卡或社保码,在四川省内已开通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业务的联网医药机构,可直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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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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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部分病种) :无需备案,凭医保卡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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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住院 :同样支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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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备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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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
需提前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备异地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机构,更换治疗机构需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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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驻外人员
长期在异地工作或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员,需选择2-3家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并完成备案。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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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住院
不支持跨省直接结算,需先行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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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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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个人账户金额按参保地政策发放,不再办理异地个人账户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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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绵阳、乐山等)支持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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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覆盖
全国88%的三级定点医院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成都101家医院已开通该服务。
四、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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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地方医保小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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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建议就医前通过医保局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备案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