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好办医保报销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一、门诊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身份证件:
-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 若由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或介绍信。
医疗费用票据:
- 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发票原件,需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业务专用章。
- 或符合财税部门规定的电子票据。
费用明细清单:
-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需包含以下信息:
- 参保人基本信息。
- 就诊医疗机构信息。
- 项目名称、药品剂型及剂量、规格及项目单价等。
- 清单需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
-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需包含以下信息:
病历资料:
- 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需提供门诊病历封面及相关费用病历记录页复印件(提供原件校验)。
- 若记录页中已详细记录姓名、性别等基本信息,可不提供病历首页。
其他特殊材料:
- 若涉及急诊留观费用报销,需提供急诊留观病历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校验)。
- 根据情况需提供承诺书(如外伤费用无法证明无他方责任等)。
二、住院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身份证件:
- 同门诊费用报销,需提供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 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或介绍信。
医疗费用票据:
- 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发票原件,需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业务专用章。
- 或符合财税部门规定的电子票据。
费用明细清单:
-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包含参保人基本信息、就诊医疗机构信息、项目名称、药品剂型及剂量、规格及项目单价等。
- 清单需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
病历资料:
- 出院小结或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
其他特殊材料:
- 若涉及外伤费用报销,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责任比例认定材料(如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
- 根据情况需提供承诺书(如无法提供发票原件、新生儿待遇追溯发票等)。
三、办理途径
线上办理:
- 下载并登录“穗好办”APP。
- 在首页找到“办事”模块,进入医保业务页面。
- 根据提示上传所需材料,完成申请。
线下办理:
- 前往医保经办大厅递交材料。
- 线上预审通过后,可选择邮寄资料至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入口
- 线上入口:广东政务服务网 或 “穗好办”APP。
五、温馨提示
- 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相应医疗机构或部门公章。
- 提交材料前,建议仔细核对清单,避免遗漏。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参考上述来源链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